專利申請 >> 注意事項
◎ 專利(申請)權之歸屬
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國有智慧財產權下放歸屬各執行學校,研發成果不論是否通過專利申請審議,該專利申請權人應一律登記為「中原大學」,方能申請政府或本校之專款補助。
◎ 可專利化要件
申請必須揭露具體可行的技術內容,並可供該領域人士據以實施者,且應具備以下要件,才有可能得專利保護:
l 可供產業上利用(可重複的實施生產或製造)
l 新穎性(未於國內外刊物公開發表或公開使用者)
l 進步性(非熟習該項技術者所能輕易完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