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申請112年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案,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6日止受理申請案,請查照轉知。
本獎勵申請條件如下:
(一)申請對象:本校編制內專任教師,但不含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自111年8月1日以後聘任者,須為國內第一次聘任,不得為自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關(構)延攬之人員。
(二)獎勵類別及申請資格:
1、特殊優秀人才研究獎勵類別:
(1)符合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之計畫主持人資格。
(2)前一學年度(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曾執行國科會補助研究計畫(不含研究類型為補助案部分)。
2、新聘任優秀研究人員獎勵類別:
(1)本校新聘任三年內且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
(2)非曾任或非現任國內學術研究機構編制內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
(3)本校正式納編前五年期間均任職於國外學術研究機構。
符合前揭申請條件者,請備齊下列書面資料1份,經所屬單位推薦後,送交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彙辦:
(一)學術單位主管推薦書及申請人基本資料表,如附件1。
(二)各分組審查計分表及相關審查文件:
1、第一組(歸屬自然處或生科處適用),如附件2-1。
2、第二組(歸屬工程處適用),如附件2-2。
3、第三組(歸屬人文處或科教處適用),如附件2-3。
4、其他有助審查之證明文件。
本校依教師歸屬處別之組別分組審查,執行跨領域或跨處研究計畫者,以近三年主要執行研究計畫之學門處別為主,可詳參國科會學門分類填寫所屬學門代號。
各分組審查承辦聯絡人:
(一)第一組為理學院,郭培明秘書(分機:3001)。
(二)第二組為電資學院,劉美蘭秘書(分機:4051)。
(三)第三組為設計學院,張為翔先生(分機:6002)。
本專案聯絡人及收件窗口:研究發展處李雅蓉小姐(分機: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