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編審程序

為提升本校會計系統作業品質及妥善運用現有財務,依「零基預算」之精神,本著「當省則省;當用則用」之原則,按計畫需求合理分配編製年度預算,使其發揮最大效益。

各單位本著「零基預算」精神,依據下一學年度工作計畫需求,於每年12月~1月由會計室召開之預算編製說明會後,參酌上網編列概算,1月~2月完成概算草案後,由會計室彙整。會計室依據各單位編列之概算作整體性、一致性調整,並配合預算系統作業,於每年7月底前彙編完成「本學年度預算表」。

預算審核作業每年於2月~3月召開分組預算審議委員會,副校長為召集人,並逐條計畫審查、修訂之,每年3月~4月彙整完成,預算審議委員會議決議之年度預算表,於4月~5月校務會議報告後,再簽報校長簽署後用印,呈報本校董事會會議審查。董事會審查成員為董事長及全體董事,董事會依據學校呈報之年度預算,於5月~6月召開董事會議逐條審查,無異議後,由董事長核定通過備查。

檢附董事會通過備查之文件及年度預算表3份,裝訂用印完成後,函送教育部核備,本校年度預算表應於每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同意備查後始得執行。年度工作計畫暨預算編製作業如預算編審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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