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調整之用途規劃說明(108學年度、110學年度及111學年度未申請調整)
學雜費使用情況
1.本校收入:本校收入主要來源可分為學雜費收入、政府機關補助款、及推廣產學合作和募款等自籌款收入,其中學雜費收入為學校主要收入來源,約占總收入51%。
2.本校支出:本校主要經費支出項目係與學生最直接相關之支出項目:教學研究及訓輔支出占59%、行政管理支出占14%、獎助學金支出占7%(占學雜費收入12.94%),合計占總支出80%。另間接相關性支出如:推廣教育、產學支出、其他支出等,合計占支出20%。